洪泽湖产业学院校园垃圾处理指定供应商采购公示

作者:谢佳颖发布时间:2026-05-12浏览次数:1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洪泽湖产业学院校园垃圾处理项目

采购方式:指定供应商采购

预算金额:3万元(含税)

公示期:2026512日至2026517

二、指定供应商理由

三河镇垃圾处理站为政府指定所在管辖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处理定点服务单位,洪泽湖产业学院处在所在辖区内,三河镇垃圾处理站服务优良,且距离不足3公里,便于学院处理生活垃圾。

经市场调研,本项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本项目属公共服务,仅淮安市洪泽区三河镇人民政府具备唯一供应商资格,无其他合格主体。故本项目拟以指定供应商方式采购。

其他事项

其他事项:其他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拟采用指定供应商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洪泽湖产业学院提出意见。

联系电话:0517-89619273

联系人:嵇乐荣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

洪泽湖产业学院

2026512

指定供应商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pdf

指定供应商采购文件 -洪泽湖产业学院校园垃圾处理项目.doc